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依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 知》等编制。
《规划》提到,“十四五”期间漳州市将大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三大新兴产业,形成局部突破优势。“十四五” 期间必须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提前布局和储备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快清洁能源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力争在全省碳达 峰行动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规划》以打造“东南沿海最大的清洁能源基地”为目标,围绕打造能源基地制定一系列小目标。
能源生产总量目标。2025 年,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 840 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 42.5%,主要得益于核电、海上风电及光伏项目的建设投产。展望至 2030 年,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 1900 万吨标准煤,“十五五”期间年均增长17.7%。
电源发展目标。预计至2025年,全市电力装机约 1630 万千瓦,其中火电约 750 万千瓦(含 651 万千瓦煤电、18 万千 瓦垃圾发电以及 80 万千瓦余热余压发电),占全市电力装机比 重为 46.0%,“十四五”期间新增约 238 万千瓦;核电242万千瓦,新增242万千瓦,占14.92%;水电约93万千瓦,新增约 2万千瓦,占5.7%;风电约291万千瓦,新增约240万千瓦,占17.8%;光伏约 253万千瓦,新增约210万千瓦,占15.5%。至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达898 万千瓦,装机比重达55.1%, 较2020年提升27.1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 275.3 亿千瓦时,发电量比重达 43.1%,较2020年提升28.6个百分点。 展望至2030年,全市电力装机约2572万千瓦,全市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63.9%,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57.6%。
《规划》要求:
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建设,闽南外 海浅滩借助国家级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优势,争取在“十 四五”期间实施 500 万千瓦左右的示范性工程并投产 200 万千 瓦。在满足要素保障和军事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漳浦 六鳌海上风电二期(40 万千瓦)等近岸海上风电项目开发。
加快建设储能电站。“十四五”期 间加快建设云霄抽水蓄能电站,同时将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列为“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 长泰抽水蓄能电站列为中长期规划储备项目。推动储能电站等 项目建设落地,积极推进促进新能源消纳储能电站规划建设。
合理开发生物质发电项目。加快建设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装机 2.5 万千瓦,日处理 1500 吨垃圾,已投产)、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装机规模 1.2 万千瓦,日处理 1100 吨垃圾)。
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资源。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适度建设各类符合政策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力争光伏发 电项目新增投产 210 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 150 万千 瓦以上、集中式光伏 60 万千瓦以上。
《规划》提到:
建设国际一流海上风电产业基地。依托闽南外海浅滩海上风电基地开发,谋划布局漳州市风 电全产业链,重点突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实现与省内福清三 峡海上风电产业园“一南一北”两翼发展。积极引进国内风电 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着力打造集风机整机制造、电气设备生产、 海底电缆制造、海上施工装备生产、海上钢结构制造及风机海 外销售等产业为一体的风电产业园,“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立 足漳州、面向全省”的海上风电产业基地,远期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海上风电产业园区。
在海上风电产业方面,提升海上风电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 能力,近期实现深远海大功率(10 兆瓦及以上)整机年产能力 300 套以上,深远海漂浮式基础、碳玻混和大叶片、深远海海底 电缆、塔筒、钢结构等制造业及研发中心相继建成投产;远期 实现大型铸件制造、大型传动装置、高端电气设备制造等上下 游产业集群式发展,形成以研发设计、检测认证、装备制造、 运输安装、智能运维、储能消纳为一体的海上风电全产业链。
在新能源电池产业方面,以龙头企业带动,在诏安金都工 业园区打造以储能产业链为主要特色、兼顾汽车动力电池产业 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夯实做强做大漳州金都新能源产业基地。
支持以新能源电力电子组件产业为核心,加强军民融合,布局军队 新能源建设项目,再推动一批智能微网项目签约落地;强化风 电、光伏等新能源配置储能优化运行;在可再生能源送出集中区选点推进大型电网侧储能电站示范,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主干高速公路和城际充换电服务 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城乡充换电设施建设,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
《规划》重点项目:
光伏。重点开发分布式屋顶光伏(园区、厂房等)、户用 光伏等项目,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力争新 增装机规模 150 万千瓦。利用渔业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符合 政策的集中式光伏,力争新增装机规模 60 万千瓦。
风电。重点推进闽南外海浅滩海上风电基地,力争在“十 四五”期间开工 500 万千瓦左右的示范性工程并投产 200 万千 瓦。推进并投产漳浦六鳌海上风电二期(40 万千瓦)等近岸海 上风电项目。
生物质发电。推动漳州北部片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 期装机2.5万千瓦、已投产)、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2 万千瓦)等建成投产。
储能。加快建设云霄抽水蓄能(6×30万千瓦)电站,开 展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并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 推动储能电站、汽车产业园微网储能等项目落地建设。
《规划》明确表示支持鼓励建设多能互补、分布式新能源、风光储一体化、 微电网等绿色示范项目;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氢能示范应用,规划古雷开发区内布局 1—2 座加氢站,辐射 工业园区以及周边县市燃料电池汽车用氢需求,促成发展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大巴车示范,开创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新场景。
《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原文链接:http://www.zhangzhou.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830556177808660000&siteId=6204168119084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