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信厅公布了政协委员“关于加快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的提案”的答复。
示范期首年,城市群推广燃料电池各类车辆675辆,其中客车130辆、货车545辆,建设加氢站25座,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已实现国产化自主化,上海重塑、江苏清能、北京亿华通、氢沄科技等优势企业纷纷落地省内示范城市,初步形成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产业集聚发展态势。但是,当前仍存在着省级加氢站管理制度未出台、制氢场地受限等问题,影响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陈文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的提案”收悉。经与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氢能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能源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燃料电池汽车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主要技术路线之一,是当前氢能的重要应用领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将其作为实施换道领跑战略的重要抓手、未来产业谋篇布局的重要突破口、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实际行动加以支持。2021年12月,郑州城市群正式获批开展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2022年7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河南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八大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实现国产化、自主化目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零部件、整车、储氢装备、制氢技术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建立国内领先自主可控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建成有国际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示范期首年,城市群推广燃料电池各类车辆675辆,其中客车130辆、货车545辆,建设加氢站25座,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已实现国产化自主化,上海重塑、江苏清能、北京亿华通、氢沄科技等优势企业纷纷落地省内示范城市,初步形成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产业集聚发展态势。但是,当前仍存在着省级加氢站管理制度未出台、制氢场地受限等问题,影响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部门职责,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加快推动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辆示范应用:
一是加快技术创新。指导各示范城市持续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动方案(2022—2025年)》,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化,依托省内整车龙头企业加强开放合作,从应用场景—整车—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的全产业链开展技术协同攻关,持续降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成本,力争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八大关键零部件已实现自主化的做大做强,未实现自主化的尽快突破关键技术应用瓶颈。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省级层面在《推动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明确“鼓励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渣土运输车、沥青砼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牵引车等优先采购使用燃料电池汽车,省财政对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示范车辆给予一定奖励”,我厅将配合省财政厅指导和督促郑州城市群认真贯彻落实《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评价规则》、《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资金实施方案》等国家、省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城市群内开展示范应用的、符合本省综合评价要求且取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燃料电池汽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按有关积分标准给予奖励。
三是加快出台加氢站管理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充分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做法的基础上,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组织拟定了《河南省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及加氢站的立项审核、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和相关证照取得等审批事项。目前,该办法正根据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意见修改完善,拟于近期出台。
四是大力支持制氢项目建设。光伏制氢、风电制氢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6.5其他新能源产业”中“氢能等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工程开发及运维服务”的规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中,不受“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限制。省应急管理厅将研究借鉴先行地区经验,鼓励、支持光伏制氢、风电制氢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涉氢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审批。